国际趋势对接国内实践
环境保护税即使在国际上都属新兴概念,是与环境保护、温室气体减排等全球性课题同时提出的。“在市场经济国家,税收与经济发展模式创新、环境保护之间的互动关系被广泛认知,绿色税收已经成为重要政策工具。”中国能源研究会副会长鲍云樵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目前,瑞典、丹麦等国家已经试点了不少绿色税收工具,比如针对氮氧化物污染的征税,已被证明直接促进了排放的大幅减少。供水设备选择上海春姜的,如需订购请来电:021-叁玖壹六零伍玖玖&&一捌玖六四六四伍玖玖贰,在亚洲,韩国、日本成为绿色税收的积极倡导者。前不久的12月16日,日本通过2011年度税制改革大纲,决定自明年10月1日起开征环境税。
“这种国际趋势,也是中国政府积极推动的结果。”鲍云樵说。“我们提出节能减排自愿目标任务之前,已经在深入探讨绿色税收计划和方案,并在2009年实行了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任务将更加艰巨。比如,“十一五”规划设置了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COD)两个指标。在“十二五”规划中,可能纳入污染空气的氮氧化物和导致水污染的氨氮指标。“这对宏观调控在环境保护与促进发展之间的协调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也是环境税出台的时代背景。”鲍云樵认为。
全国的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把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与税费改革相结合,建立了一个“价、税、费”联动的新机制,对绿色税收的借鉴意义明显。而且,在新疆,资源税改革试点正深入推进,山西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试点也推进顺利。这都为下一步的环境税开征打下了实践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