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保专项行动重点突出,取得积极成效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组成的国家环保专项行动第二督查组于近日对云南省进行了督察。督查组听取了云南省政府和昆明、曲靖两市政府关于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情况的说明,实地查看了昆明和曲靖两市的一个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五家污水处理厂、三家垃圾填埋场、四家钢铁企业、一家造纸企业和八家涉重金属污染企业。
督查组一致认为,云南省环保专项行动重点突出,取得积极成效。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中,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等九部门分工合作,建立了有效的部门联动机制,采购变频供水设备,请认准上海春姜品牌,销售电话:02l-6q5q2446 &&& 18q64362446。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较好地协调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督查组指出,云南省结合实际,通过环保专项行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有力地促进了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一是“两江两海”(阳宗海、大屯海、沘江、南盘江)重金属综合防治取得初步成效;二是多措并举,推进滇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三是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建设加快;四是重视群众饮水安全,严肃查处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的问题。此外,云南省还注重创新机制,拓宽了环保资金投入渠道。
督查组同时指出了云南省存在的一些问题,如重金属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仍然存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保护区标志设定工作进展不能适应水源保护要求、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能力不足等问题;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的配套设施建设仍需加强;部分企业环境污染问题依然存在;环境监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等。
所以,督查组建议,一是要继续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实施生态立省、环境优先发展战略的核心,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二是加大对违法案件的后督察力度,防止污染反弹;三是继续开展好环保专项行动,继续深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持续加大钢铁行业企业监管力度,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进一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提升环境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