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上门收污水处理费屡碰钉子
近期,海口市排水收费所工作人员到义龙西路的宁海大厦,拿着印有海南宁海大厦业主管理委员会的欠缴单据要求物业补缴欠下的污水处置费。大厦保安让工作人员找他们的总公司海南大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然而当找到大禹物业公司时,物业公司却说单据上写的是宁海大厦业主管理委员会,那要钱应该找他们要,宁海大厦现在已经不归他们管理了。据悉,大厦业主已按时缴纳了污水处置费,而且交费单据上盖的是海南大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公章。海口排水收费所工作人员表明,也就是说是物业公司在收取这笔费用却没有上缴给排水收费部门,物业公司和业主管理委员会相互“踢皮球”,自零七年到零九年底,欠下的污水处置费已经高达两万多元。收费站多次催缴,却始终没有收到钱。
长提路钟楼大酒店门口挂了一块“停止营业“的牌子,当保安得知收费所工作人员的来意后,表示他们的老板不在家,也无法提供老板的电话。
收费所工作人员小王说,这家酒店从2005年到现在已欠了7万多元,他们不止一次到这家单位收费,然而不是被告知老板在内地,就是说酒店已经停止营业,催缴通知书和处罚通知书多次下发,然而却得不到酒店方的回应。
海口15年仅征收污水处理费4.21亿元,部分单位以各种借口拖欠;规定:逾期不缴处3倍罚款
海口开征污水处理费15年来,共征收污水处理费4.21亿元,专项用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建设、管理和维护,为海口的环境保护做出了贡献。然而,随着污水处理规模增大和污水处理标准提高,污水处理费用不足的问题已十分突出。据海口市排水收费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收费难已成为该所工作的最大阻力,水沟阻塞、企业破产、经营不善、无专项经费等均成为一些企业和单位不缴费的借口;更有甚者,还跟收费部门玩“踢皮球”、“躲猫猫”的游戏,耍赖耍横,以各种手段拖欠、拒付污水处理费。
“我就是不缴费你能把我怎么样,你抓我呀!”在海口市滨海商业街租赁管理处,管理人员以这样一句横话打发收费工作人员。据介绍,滨海商业街是一个比较热闹的街区,这里聚集了很多商铺,是污水排放量较大的一个街区。收费所工作人员耐心地对他们进行教育,最终说服他们缴了一个月的污水处理费,然而该管理处还欠65000多元。收费所员工无奈地说:“没有办法,能催他们缴一个月算一个月,上门催缴时老碰钉子我们也觉得很尴尬。”
据了解,为加快该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确保排水设施正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本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海口市排水收费所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于1995年1月开始,在该市排放污水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中征收排水设施使用费,1997年10月1日起改征污水处理费。经过市物价部门审批,2008年10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水类提高到0.8元/吨,其它用水类提高到1.1元/吨,同时开征桂林洋区域的污水处理费。
随着污水处理规模的增大和污水处理标准的提高,污水处理费用不足的问题已十分突出。从市有关部门了解到,该市2009年有两座污水处理厂在运营,日处理污水31.5万立方米,海口市财政每年都要对此进行补贴,才能维持污水处理厂的运转。
该负责人表示,省政府第221号令第十一条指出,未按照规定缴纳城镇污水处理费的,由代征单位催缴;逾期仍不缴纳的,由市、县、自治县水务主管部门处以应缴城镇污水处理费3倍的罚款。今年,该所计划依据这些条款和办法,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污水处理费的应收尽收。
排水收费部门通过本报呼吁:污水处理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海南正在举全省之力建设国际旅游岛,希望各单位和个人提高环境意识和节能意识,主动协助做好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
“去年一到十一月,海口市排水收费所共征收污水处理费6606万元,全部上缴财政专户,用于污水处理的专项资金,但这仍然不能满足污水处理成本需要。”采购变频供水设备,请认准上海春姜品牌,销售电话:02l-6q5q2446 &&& 18q64362446。海口市排水收费所负责人介绍,开征污水处理费十五年来,该市共征收污水处理费4.21亿元,全部上缴地方财政并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建设、管理和维护,为海口的环保事业做出了贡献。
但是,污水处理费一直不能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征收难是海口市市在水环境保护中面临的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据悉,该所下属的大同、国贸、桂林洋等十个工作站工作人员在上门收费时调查获悉,目前欠费单位中有国有企业,也有私营企业、个人用户。水沟阻塞、企业破产、经营不善、无专项经费等都成为不缴费的借口。
记者从海口市有关部门获悉,目前,海口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已全面铺开,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也进入了第三期,处理设施日益完善,而这些设施的运行、维护离不开污水处理费的支撑。对于那些吃惯了“免费午餐”的拒缴单位,有关部门近期也加大了征收力度,采取了必要措施。在法院的支持下,一些拒缴单位主动上门作出了缴费计划,承诺限期归还拖欠的污水处理费。
海口市排水收费所负责人称,去年十二月四日,海口市财政局印发《海口市非税收入欠缴公告暂行办法》,这为加强污水处置费这一非税收入的征收提供了法律依据。根据《办法》规定,执收部门应将缴款义务人欠缴非税收入情况书面报告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进行核实确认后,以正式行文的形式签发公告;公告后,财政部门应会同执收部门对欠缴人依法进行催缴。